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去年地方债发行4.17万亿元 今年新增限额提前下达

据统计,2018年12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38亿元,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652亿元。

2018年11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9亿元。1月份至11月份累计,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014亿元。

具体来看,2018年12月19日,发行雄安新区第1期一般债60亿元、第二期一般债90亿元、第1期专项债30亿元、第2期专项债100亿元、第3期专项债20亿元。

12月20日,发行广东省第30期专项债2亿元、第31期专项债5亿元、32期专项债78亿元。

12月25日,发行山东省第9期一般债1.3亿元、第11期专项债37.26亿元。

12月28日,发行黑龙江省第10期专项债0.043亿元、第11期一般债券10.95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部长刘昆作说明时表示,待批准后,财政部将指导各地做好债券发行准备,在2019年第一季度启动发债工作。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将由往年的4月份启动提前至年初开始。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