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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辟疆著《红楼梦》探源(连载)

在研究比对《红楼梦》江淮方言的如皋方言时,发现最早的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列藏本”“蒙府本”等中的如皋方言改动很少,即使改动还不太离奇。但自“甲辰本”“程甲本”“程乙本”中的删改就不一样了。有的改得很不当,违背原词句的初衷、原意,有的改得词不达意,有的凭空猜测妄改,改得面貌全非,简直不可思议。如果用后来有些版本,从方言的角度来研究《红楼梦》作者,就很难判别了。就如同普通话说得不标准、年岁比较大一些的南方人,到了北方说普通话,只要一开口就知道他不是北方人,南腔北调的语言,这都不需要裁判。

“ 嗓”在如皋一带是很冷僻的方言,意指无节制的猛吃猛喝,或是说者带有训斥、责怪的意思。如单说“ ”,则有不太情愿让他“吃”的意思。在《红楼梦》第七十九回薛姨娘骂薛蟠的一段话中“你不说收了心安分守己,一心一计和和气气地过日子,还是这样胡闹, 嗓了黄汤,折磨人家。”这里的“ 嗓”除了“甲戌本”同回中有,另外,只在“庚辰本”“列藏本”同回中发现,其余版本如“蒙府本”“有正本”改为“灌了黄汤”,“甲辰本”“程甲本”等则改为“喝了黄汤”。最近又发现这个方言词“ 嗓”在第六十五回里变得更离奇,第六十五回前一部分描写鲍二女人骂道“糊涂浑呛了……你撞丧那黄汤罢。撞丧醉了,夹着你那膫子挺你的尸去。”这里的“撞丧”肯定是抄写人抄写错了,实际上应该是“ 嗓”或“噇嗓”。因为“撞丧”在这里解释不通,让人无法理解。在我们这里,“撞丧”如果从字面单独理解,大概是到死了人的人家去冲撞谓闹丧。我们认为,这里可能是抄写人不知“ 嗓”是什么意思,而擅自改为谐音“撞丧”。但同一版本的第七十九回未改,仍为“ 嗓黄汤”,何以至此,笔者仔细对照“列藏本”的第六十五回和第七十九回抄写笔迹后,确实是两个人抄写的笔迹,也就一直这样流传下来。后来有人把“ 嗓”改为“灌”或“喝”,而第六十五回中的“撞丧”也就以讹传讹下去,所以“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列藏本”“有正本”“甲辰本”“程甲本”同回中均为“撞丧那黄汤”“撞丧醉了”,只有“蒙府本”里改为“噇嗓”,倒还可以。

对于《红楼梦》中方言土语的论证问题,有人说“你说,某某话是你们如皋的方言,可我们这里也这样说呀!”比如浙江的有说,贵州也有说,还有说是湖南的某个女文人写的等等。我们认为这种理解与我们研究《红楼梦》中的如皋方言土语没有什么矛盾。方言并不具有独特性、唯一性,更没有排他性。相反的说却具有兼容性。千百年来,中国因战乱、灾荒、异地任职、经商、流放等等各种因素带来人口的不断迁移、流动,除极少数十分偏僻、不宜人类居住的荒山野岭等地域外,语言也就会不断混杂,不少迁移人逐渐入乡随俗,语言也逐渐被当地同化了。即使迁移同一地的人口多,也可能逐渐成为入住地的一种语言留存着,但一个地方的主体语言特色,总体上是不会变化或不会一下子变化的。如湖南省邵东县城郊结合部,就有冒氏后裔居住着,三四百年前在那里定居,现有几千人,而且多数人比较富有。那个小区域仍然有冒家村、冒家路等名称,有冒姓的后代。应该说在邵东县的如皋冒氏后裔,懂得或会讲一些如皋话。

究竟是南方人改北方人的话,还是北方人改南方人的语言?这虽然是个老议题,但还要新做。大凡一个流传时间比较长,而对其作者又有纷争的名著,即使要改注、增删,按一般规则来说,应该是:由生冷的词改成熟谐的话,由文言文改为白话文,由繁写字改为简化字,由复杂的语句改成简洁的句式,由极土的地方话改成大众化官话等等,这大概是个不争的推理。

应该说如皋的一些方言土语,不能因为你那个地方有,就不承认是如皋的方言。同理,我们也不能否定是你们的方言。更何况江淮一带语言的互通性是很大的。我们从方言土语角度来佐证《红楼梦》作者是谁?这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研究其中的方言土语,虽不具有唯一性,但有很大的相关性。在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在全国推广普通话,故某一个地域的文人所写下的诗、词、曲、文,多多少少要在作品中留下一些当地的方言土语,就像是一种文字胎记,是很难磨灭的烙印,是著文写诗时一种本能的反应。

我们希望红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耐心地将几个主要的脂本和刻本“程甲本”“程乙本”进行比对,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下面将列举一些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1.“稿子”。在《红楼梦》第二十九回,曾当过国公爷替身的张道士和贾母谈论时叹道:“我看见哥儿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

“稿子”一语,在如皋及紧邻如皋附近的区域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可以说言必称“稿子”。上街买东西、买菜等,都说买什的“稿子”。吃饭、吃零食等,也说吃的什的“稿子”。吵骂中,对不满意的人,也说你是什的“稿子”等等。“稿子”是我们这里典型的如皋土话,是作代词用,指某种事物、形象。

“稿子”两字严格地讲应为“杲昃”。80年前东台籍学者戈公振先生,考证“稿子”两字原为“杲昃”。《诗经》有“杲杲日出”之句,实谓之日出东方,太阳在树梢上。《易经》有“昃,日在西方时侧也。”指日落西山。“杲昃”是典型的文言文,意指东西方位,人们常说的东西,原从杲昃衍生而来。《辞海》里虽有“杲”和“昃”的单字,却没有组成“杲昃”这一词组。

张道士话中的“稿子”,就是说贾宝玉的相貌身段、言谈举止和他的爷爷一个样子。这是地地道道的如皋土得掉渣的方言。这不能不说是冒辟疆在《红楼梦》中留下的一个印记。

2.“猴”。“猴”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个名词。《辞海》里解释:一是灵长类动物,如猴子、猕猴等。二是像猴子那样佝偻蹲着。如《红楼梦》第十五回“别学他们猴在马上。”在如皋南边一些区域,还把“猴”作为男孩的代名词,比如取名为“大猴”“二猴”等;还有人家生了小孩,便问:“你家的养的是丫头还是个猴?”如此等等。

但在我们如皋,还将“猴”当动词用。比如某校体育老师带着学生在操场上跑步时,老乡见了便说:“先生和学生一起在‘猴’呢。”又如:“这孩子一放学就‘猴’到东,‘猴’到西的。”

而《红楼梦》第十四回中有“……宝玉听说,便猴向凤姐身上立刻要牌。”第二十四回:当鸳鸯催宝玉快换衣服,到大老爷那里请安去时……宝玉“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在这两段中的“猴”,就是作动词用,指贾宝玉小步快跑状窜到凤姐、鸳鸯身上去,要牌、要吃胭脂。

《红楼梦》中这几处作动词用的“猴”,怎么就与我们如皋一个样呢,这又是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信号。

3.“ ”。在“己卯本”“庚辰本”“列藏本”第三十八回有“宝钗手里拿着一枝桂花玩了一回,俯在窗槛 上了桂蕊,掷向水面,引的游鱼浮上来唼喋。”“ ”字,在《辞海》《词典》乃至《康熙字典》里都找不到。而这个字,正是作者将“爪”和“甲”组合起来,自创的带有意会的如皋土话,念作“kiè”,普通话则为“掐”。

“爪”是指甲和趾甲的通称。如果是鸟兽禽畜的脚趾或趾甲,则叫“zhuǎ”,如:鸡爪、猪脚爪。如果是人的手指和脚趾,只能称“zhǎo”(音枣),如手爪、脚爪。反正“爪”字,对于人和动物的读音是不能相同的,否则就成笑料。

上述三个版本《红楼梦》第三十八回中的“ ”,其意是宝钗用其两个手指甲切断桂花花蕊,掷向水面。这一动作在我们如皋就是“ ”(kiè),与“捏”“揉”等是不相同的动作。

《红楼梦》其他一些版本的第三十八回同一句话中的“ ”,都被改为普通话“掐”,只有戚蓼生序本《石头记》改成了“捋”,这个“捋”与“ ”“掐”又不是一个意思了。我们研究认为这个改变,是北方的转抄者,不知道“ ”怎么念,什么含义?则领会其意便抄写为捋。

所以说如皋土话“ ”的显露,又是冒辟疆在这部大作中留下的又一个独特的信号。

4.“淡话”中的“淡”字,还有一种解释就是没有意味的,无关紧要、无聊的意思。比如说:“扯淡”“淡话”。“扯淡”在全国,尤其是北方是常用语,极少有“淡话”这种说法,但在江淮一带,又特别是我们如皋倒常常听到,比如说:“你说什的淡话”“他们俩个在说淡话”等等。

《红楼梦》第二十回中写道:“正说着,可巧凤姐在窗外过,都听在耳内。便隔窗说道:‘……环兄弟小孩子家,一半点儿错了,你只教导他,说这些淡话作什么!凭他怎么去,还有太太老爷管他呢,就大口啐他!’”第二十四回中“想毕,便把派他监种花木工程的事都隐瞒的一字不提,随口说了两句淡话,便往贾母那里去了。”

“说淡话”,在我们如皋及其附近地域,是说闲话,不着边际地说些闲言碎语,多数带有贬义的话,或“捣鬼戳腔”,或街谈巷议,并非不光明磊落的谈闲。大概是因北方人不懂“淡话”是什么意思,又由于是不同的传抄者,所以,有人将第二十回中那句中的“说这些淡话作什么”擅改为“说这样话做什么?”这一改动就不够准确地表达原意了。第二十四回中的“说了两句淡话”,算好,传抄者还没有改动它,现版的《红楼梦》仍然保留着作者的文字胎记。

(本书由如皋红楼梦研究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