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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

“党的政策好啊,没想到国家能掏钱为我们这些困难家庭交社保,真是太暖心了!”家住长江镇杨洲居的柳康杰拉着社保所工作人员的手,眼睛里默默地闪着泪花。这是2018年如皋市人社局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缩影。

当前,我市每年参加城乡居保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为33.56万人,每年发放的人数31.62万人,基本达到了全覆盖的要求。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市广大农村依然存在部分群体,他们生活非常困难,没有经济能力履行缴费义务,到60周岁时不能享受到国家补贴的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按照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实现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我市打响精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攻坚战。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17年11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一人不漏、一户不落”为目标,采取差别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推进各类人群稳定参保续保,到2020年,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有效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两聚一高”发展方略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9月,省人社厅、扶贫办、民政厅、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精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政策规定,强化精准发力,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我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二、目前如皋现状

经过初步梳理,我市目前现有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预计12000人左右,此类人员没有能力履行缴费义务,60周岁到龄时不能按期领取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对此类人员按照最低的缴费标准实施财政全额代缴居保费,每年需要财政投入120万元左右。

 

三、项目实施措施

从入口实施代缴政策。即通过地方财政为困难群体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将其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2018年为11472人实施了代缴。

从出口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居保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8年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35元/月,全部由财政负担。

从政策上体现优先原则。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做好制度衔接,保证贫困人员有更多收入来源。

优化服务。困难群体享受政府代缴政策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集中办理,打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此次政府代缴的对象有以下三类困难群体。一是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二是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三是特困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属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困难居民。

市居保中心主任沙荣军表示,此次为困难群体代缴工作是贯彻落实南通和如皋市委、市政府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按照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现困难群众全覆盖。我市将强化精准发力,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认真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策划:纪成如 周昌峰

   徐玮萌 沙荣军

供稿:邢淞梅 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