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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着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如皋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有序移交、服务职能平稳过渡。
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2020年7月,市政府办牵头召开市财政局国资办、组织部、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驻皋央企、省企具体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推进会对《如皋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驻皋国企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分管领导就该工作的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接收条件。根据《如皋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对驻皋央企、省属企业、南通市属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镇(区、街道)、村(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划分:一是在如皋市本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二是在省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地缴纳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三是在省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但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省级机关公费医疗的退休人员。
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接收办法。为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能够及时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总体目标,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作为接收方,积极与本市11家单位进行及时对接,提供移交工作指南。我市国有企业按照要求做好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精准摸排和做实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提供退休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对企业报送的退休人员花名册进行比对、审核,经审核填报无误后,确认纳入社会化管理,并签订移交协议,将信息录入本市退管系统。
明确人事档案移交及人员社会化管理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整理,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完成本单位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的国有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将社会化管理移交结果告知退休人员,并通知退休人员适时前往其所居住的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对接,享受各级退管机构开展的体检、慰问及文体活动等一系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市共有国有企业11家,退休人员1192人。其中:中央企企业8家,退休人员827名;省属企业3家,退休人员365名。目前,我市人社部门已与11家国有企业签订了《南通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协议》,接收移交的退休人员档案1192份,接收信息采集且已录入退管系统共1144人。
□通讯员朱凤萍